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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凯尔特骑士团

  于此同时的另一边。

  皇都与玛丽亚大山脉的平原边缘。

  一群骑兵正在那严正以待。

  他们个个身姿挺拔,眼神坚毅,身下的战马也都是高大精壮。

  红色的特殊军服穿在他们身上则更添了一丝英武。

  他们的数量很庞大,大概有数千人左右,在这平原上站成了线阵。

  他们一言不发,就连身下的战马都无比安静,一动不动,寂静无声。

  如果不是他们面前被风吹起又落下的落叶,甚至会有一种时间被暂停的错觉。

  一位手上扛着旗枪的男人骑着战马在这些骑兵的面前来回走动,他有着一头火红的中长发,五官轮廓清晰,眼眸深邃且坚毅。

  旗枪上的红色旗帜随着微风而飞扬,上面则是用金色的线条勾勒出的一个狰狞的狼头。

  那是皇家凯尔特骑士团的标志。

  布里塔尼亚最精锐的骑兵,也是皇都最后的屏障。

  只听命于皇帝,就连维克托都无权命令。

  而那位扛着旗帜的男人,则是皇家凯尔特骑士团的团长—沃尔夫。

  含义是“狼”。

  “诸位!”

  这位骑士的声音浑厚而磁性,穿透力也强,甚至能够传达到了数千米外。

  “你们应该清楚,我们与敌人的数量差距。

  我也不清楚,支援何时会来。

  或许,我等已沦为政治的牺牲品。

  可以说,此战,乃必败之战!

  但是,是战,是退,我想你们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他将手中的旗帜一甩,杆尖指向了他们的后方,旗帜迎风飞扬。

  “我们的身后,即是皇都!

  我等已无路可退!

  此战,无关胜负,只关乎信仰与尊严!

  我们需要告诉这些西法兰人一个道理。

  无论是谁!

  敢侵犯我们的土地。

  我们就敢跟他们,

  血战到底!”

  沃尔夫的嘶吼声在这片地界回荡着,他的双目赤红,血液翻腾。

  而在他面前的骑士们,则依旧昂首挺胸,他们眼中没有畏惧,没有惊慌,更无人后退。

  很快,在平原的尽头,一群排列整齐,荷枪实弹的军队正匀速向着他们这边赶来。

  他们没有动作,只是等待着最佳的冲锋时机。

  而沃尔夫的话还在继续。

  “知道,为什么皇家凯尔特骑士团的旗帜,是一只红狼吗?

  这个世界上没有火红色的狼,那是鲜血的颜色。

  红狼,就是浴血的狼!

  这亦是骑士团的信条!

  在狼的世界里,

  没有捕捉不到的猎物,

  只有不肯追赶的决心!

  没有争夺不到的食物,

  只有不敢挑战的勇气!

  在大潘帕斯的平原上,只要团结,狼群奔袭之下,就是狮熊都得退让三分!”

  看着逐渐靠近的西法兰的军队,沃尔夫缓缓的咧开了嘴角,露出了自己那狰狞锋锐的牙齿。

  “布里塔尼亚的儿郎啊!

  沸腾起你们的血液!

  此刻,平原已至,正是狼群奔袭之时!!”

  随着话语落下的那一刻,这些骑士几乎像是被克隆一样,同步的举起了手中的骑枪,将其夹在腋下,对准了远方的军队。

  沃尔夫将旗帜的杆尖对准了远方的军队,怒吼道。

  “冲锋!!!!”

  随着话语落下的那一刻,万马崩腾,大地震颤。

  骑士们排成横排向着远方的军队,毫无犹豫的发起了冲锋,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那些西法兰的军队显然也察觉到了不远处向着他们奔袭而来的骑兵。

  为首的将军看向了一侧的副官,副官随即吹响了手中的号角。

  军队后方的战鼓也开始敲响,这些军人们排成纵队,像是连体婴儿一般随着鼓点往前走着,虽然看上去略显僵硬。

  但这是这个时代最实用的军阵。

  因为燧发枪的命中率非常低,最终的落点跟瞄点是具有非常大的差距的,开枪的时候燧发枪也会散发非常大的浓烟遮挡视线,所以就必须要排成队列增加射击面积,以达到最大的杀伤效果。

  而且也因为不影响后面部队进行第二轮射击,军队必须令行禁止。

  他们以方阵站在原地,第一排手中举着枪对准了远方向着他们冲击来的骑兵。

  他们没有立即开枪,燧发枪的射程有限,射的早了伤害有限,而射的晚了则会被骑兵冲击阵势。

  这些士兵们屏气凝神,感受着大地的颤动,他们的内心也在颤动着。

  随着士官的一声令下。

  “砰砰砰彭!”

  数十杆燧发枪一同发射,散发的浓烟遮蔽了他们的视线,浓重的火药味涌入他们的鼻腔,他们已经习惯这种味道了。

  无数的弹丸形成弹幕射中了前端的一些骑兵。

  骑兵们随着倒下的战马一同摔在了地上,但于此同时,身后的骑兵踏过同伴的尸体紧随而上。

  在那些步兵准备第二轮齐射的时候,骑兵来到了他们的跟前。

  “轰!!!”

  第一个撞入阵列的骑枪瞬间洞穿了两人的胸膛,脚下的战马裹挟着强大的冲击力狠狠的撞在了一些人的身上,令人牙酸的骨骼碎裂的声响传来。

  无数的骑兵如同海啸一般冲击着步兵前线,裹挟着摧枯拉朽的气势碾过他们的身体,他们的骄傲,他们的灵魂。

  在火枪完全普及之前,线列骑兵其实消亡过一段时间。

  当时步兵为了对付线列骑兵,装备了大量长度6米左右的长矛,遇到线列骑兵冲击,就把长矛斜插在地上,由蹲着的长矛手扶持,列出和刺猬身上长刺一样密集的几层长矛阵。

  而后面站着的都是劲弩手,等到骑兵接近到10几米内才发射,就是板甲重骑也对这种长矛阵无可奈何,硬冲长矛阵的话,那会双方伤亡差不多。

  而1个重甲骑兵的价格显然远超过1个长矛手,在这种长矛劲弩大阵流行开来以后,欧洲的线列骑兵实际已经消亡了。

  然而,在火枪取代长矛和劲弩后,欧洲的线列骑兵反而是浴火重生了。

  因为火枪的刺刀长度不够,对付不了线列骑兵的长矛,所以这时的线列骑兵盔甲也不要了,排成三排百多骑横队冲过去扎就足以摧枯拉朽。

  火枪兵的刺刀阵遇到线列骑兵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所以在开阔地带野战,一群火枪步兵要是没有拒马工事,没有己方线列骑兵配合,那遇到对方线列骑兵冲锋几乎无法抵挡。

  而做为布里塔尼亚最为精锐的骑兵,他们的军事素质自然也毋庸置疑。

  这一波的冲锋,完全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

  在冲入敌阵之后,他们直接丢弃了手中骑枪,拔出了挂在腰间的马刀,从枪骑兵变成了骠骑兵。

  经过刚刚那一次冲击,这些步兵们的心气被瓦解。

  骠骑兵们就如同狼入羊群一般疯狂的杀戮着。

  而那些摔下马的人呢,则拿起了大口径的短枪,迅速占领关键阵地,组成阵列变成了龙骑兵进行步战。

  这就是皇家凯尔特骑兵,可以适应任何骑兵的打法。

  强势的狼群奔袭之下,这些步兵的方阵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溃败。

  骑士团并非是毫无目的的奔袭,他们距离同伴不会太远,看似在杀戮,但却在迅速的组成军阵,将这些步兵的军阵进行切割,径直的往方阵核心,那些指挥官可能的所在地冲击。

  而另一部分骑士则迅速的脱离方阵,拉开距离,准备进行下一波的奔袭冲击,随时冲散这些军人对于内部负责斩首任务的骑兵包围。

  这一支部队上过的战场或许不多,但每一次,都能给敌人以重创。

  站在远方山坡之上,这支西法兰军队的主要统帅,少将桑切斯正略显震撼的看着那踏着同伴的尸体向着他冲击而来的凯尔特骑兵。

  那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青年,不过他实际上已经三十多岁了,但对于他这个职位来说,能以这个年纪成为少将,几乎是非常少见的。

  “真是一群令人惊叹的部队啊。”桑切斯感慨道。

  “出征布里塔尼亚之前,我就听说人说过了凯尔特骑兵的锋锐。

  今天能亲眼所见,真是不虚此行。

  难怪,能在这片土地上拥有如此广袤的国土。”

  一侧的副官道,“要撤退吗?”

  “元帅的命令是让我们在罗米尔镇休整一下,等待后续的大部队驻扎罗米尔镇,彻底占住玛丽亚大峡谷后,再对皇都发起总攻。

  虽然我们夺取罗米尔镇看上去很合理,但也无法保证这不是敌人的陷阱。”

  他们突破那道防线,夺取罗米尔镇的方法并不算复杂。

  他们找到了一个来自罗米尔镇的当地人,并且通过金钱收买了他,让他引领着他们找到了一条只有罗米尔镇的当地人知道的路。

  从雪原上绕路迂回至罗米尔镇守卫的身后,并且让那人乘着夜色在布里塔尼亚军人的晚饭中下药。

  在凌晨三点敌人最为疲惫的时候发起总攻,两面夹击之下,击碎了那号称抵天之墙的玛丽亚山脉防线。

  这一方案则正是桑切斯想的。

  玛丽亚山脉防线有数百年没被人攻破了,所以,达成这个成就的桑切斯此刻的自然是意气风发。

  “以皇都为诱饵的陷阱?”桑切斯鄙夷的反问道,“是我们疯了还是那位维克托摄政王疯了?

  他难道觉得,皇都之所以是皇都,只是因为那里的贵族吗?

  没了皇都,整个布里塔尼亚的经济都会得到毁灭性的打击。”

  桑切斯显然不相信这个可能性。

  “布里塔尼亚皇都的油水可不得了,那里的女人有不少都是混血,一个个长的比我们西法兰人的女人好看多了,特别是布里塔尼亚皇族的皇女,迷的恩斯特陛下甚至愿意开启这场动用全国之力的战争。。

  等到攻入皇都,我可以让伱们在皇都随意的大抢三天三夜!

  那里面的黄金、古董还有女人,都是你们的!”

  听见桑切斯的讲述,身侧的几个军人的眼中也都露出了贪婪的神色。

  他看着远方的军队,眼中跃动着光辉。

  “西法兰的军队,从来没有后退的道理!

  既然是骑兵,那么自然也得用我西法兰的骑兵来对付!

  传令下去,从将左右两翼的骑兵调过来,组成线列骑兵跟步兵配合与那些枪骑兵对冲。

  内部步兵组成圆阵,刺刀对敌,对付在内部厮杀的骠骑!”

  “是!”

  桑切斯站在山坡上,俯瞰着穿插于军阵中的凯尔特骑兵。

  “他们既然是精锐,那么我就出动五倍,甚至是十倍的兵力!

  他们能以一敌十,能以一敌百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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