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国使节萧奉先终于在十月末,乘着初冬之末,踏上了归程。
只不过,来的时间,辽国使节团上上下下显得颇为彪悍精瘦。
可是回程之程,上至萧奉先,下至普通的一名护卫,全都胖了足足一圈。
不得不承认,大宋的膳食,就是比辽国的要更滋补,更养人。
而且一直负责与辽国使节团对接与沟通的神童状元高璋甚得人心。
一干辽国使节团队,上上下下,都对这位年纪轻轻,却总是彬彬有礼,笑脸迎人的状元公很有好感。
萧奉先打量着那前来相送的高璋让下人递过来的十柄装盛在木匣子里边的夏国剑,瞬间两眼一亮。
“小弟知道辽国尚武,而萧大哥您回到了辽国之后,为了咱们的生意,肯定少不了应酬交际。”
“这些,就算是作为合作方的小弟一份心意,助萧大哥早日升官发财,咱们合作的生意,也能够红红火火……”
听着这番暖心之言,萧奉先紧紧握住高璋的手,摇晃了老半天,这才言道。
“贤弟放心,为兄一定不负贤弟你的这片苦心。”
这对异姓兄弟站在原地一阵唏嘘感慨之后,高璋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
“对了萧大哥,小弟听闻,辽国似乎有意要与那西夏结成秦晋之好?”
“不可能,我大辽天子,之前就已经拒绝过了那西夏国主。”
“现如今,西夏瞒着我大辽,私底下与你们宋国停战议和,以我们那位天子的脾气,怎么可能会答应。”
“这倒也是,不过小弟有些担忧,毕竟辽国的不少重臣,向来敌视我大宋,反倒是对于那曾经击败过辽国的西夏小国,颇为亲近。”
“而且小弟记得,当初西夏立国之初,昔日辽兴宗曾许妹下嫁西夏国主,却在西夏颇受冷遇。
后宫之中,不但常受那李元昊虐待,更是被后宫诸氏敌视,最终如花的年纪,就病亡于西夏……”
“……”
萧奉先的脸色渐渐地变得难看起来,甚至有些错愕与质疑,不过这也不怪他。
毕竟这些黑历史,都发生在数十年之前,怕是那时候萧奉先的亲爹怕是连挂屁帘的资格都还没拥有。
就在高璋与那萧奉先的交流接近了尾声之时,最重磅的货物,那只足足价值一万一千五百贯的座钟,终于被运抵了码头。
原本正在有序登上船只的辽国使节成员都顿住了脚步,让出了一条通道。
此刻,几位身强力壮的辽国士卒,抬着那个半人多高的木箱子,正在小心翼翼地朝着船上行去。
直到抬上了船,又抬进了那船仓,萧奉先亲自动手打开了仓门。
确认这只座钟没有因为路途的影响而受到磕碰,而钟盘上的秒针,还有那清脆的咔哒声,证明着座钟的内部亦完好无损。
萧奉先这才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之所以回程选择走水路。
就是因为担心这只座钟受不得颠簸,要是走陆路,人都能够颠出腰椎间盘突出,何况于那座钟。
万一颠散架了,自己这一万多贯岂不就等于是打了水漂,白欠高璋这么大一个人情。
重点是,大辽天子满心期待地等了半天,结果就等来一堆破烂,那自己可就真相当于拍马屁拍在了马腿上,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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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璋打量着这一只登上了船只,开始北上的辽国使节团队,如释重负地长出了一口大气。
辽国这边,总算是处理完了,顺便还搞了几个合作,做了几单大生意。
接下来,就等着那萧奉先回到了辽国之后,继续推进后续的合作。
高璋相信,就以这货那种嫉贤妒能,贪婪无度的天性,他肯定会将自己的利益置于所谓的国家利益之上。
去吧,好好的作吧,等到这些生意都走上了正轨,就相当于是对辽国进行着持续性的放血疗法。
会在不知不觉间,渐渐地影响到辽国的民生,政治生态,总之,在这个相互比烂的时代。
辽国越是腐朽堕落,对于大宋而言,就是利好。
才十一岁的大宋补锅匠*高璋,发出了忧国忧民的一声长叹,这才转过了头来,准备打道回府。
一旁的赵押班快步行来,将那周邦彦挤到了一边,朝着高璋小声地询问道。
“公子,那西夏使节,是不是该作处置?”
“不急,等上三五日再说,现在辽国使节团尚未走远,没必要因为一时之懈怠,而再生波澜。”
“公子英明,末将会知会驿馆那边,看死那些西夏人。”
“此番公子能够顶住压力,扭转乾坤,让那辽国放弃了最初的打算。此等功勋必能令公子再进一步……”
“……再进一步?”高璋脚步不禁一滞,自己现如今的职务都已经是著作郎、直史馆,加任左拾遗,还有军器监少监与鸿胪寺丞的差遣。
距离自己走进官场,这才仅仅半年多的光景。
这要是再升……高璋觉得再这么下去,自己很有可能打破那位有科举以来,升官最快的状元吕蒙正所创造的纪录。
幸好今年已经将近尾声,也不知道等到明年,自己还能不能芝麻开花,节节高升。
不过已经上限顶多了从五品的著作郎的自己,想要更上一层楼。
再往上走几步,那可就真要触及到大宋朝堂的核心阶层了。
万一等到明年,自己就披上了紫袍,高璋觉得怕是娘亲黄氏绝对有命高府下人搬空纸钱铺子的决心和勇气。
嗯,就是祖宗的牌位,怕是又要裹上一层又厚又难清理的烟灰。
虽然自己才十一岁,可是想到现如今距离北宋亡国的时间,也并不遥远,罢罢罢,某些方面,自己可以努力低调。
但是还有一些方面,自己则不能太过低调,不过好在,卧龙凤雏组合,终究是自己最好的保镖。
肚子里边只有二两墨水,偏偏觉得自己满腹经纶,怀材不遇。嚣张跋扈到恨不得把下巴捅穿大气层的蔡老六。
以及那浑身《论语》,以理义和道德的重拳,令一干朝堂斯文人避之不及的童智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