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公猪入群,必有一伤
箭猪几乎没有肥肉,也没有腥膻味。
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光是那身尖刺就要费一番力气。
所以想着是中午吃,也只是想想,中午根本就没吃成。
凑合着填饱了肚子,继续向深山前进。
下午到达了湿地的位置。
这处湿地自然就是去年陈凌他们来过的那处湿地。
只是去年这里没什么候鸟,今年这里却变成了除了山中湖以外最受欢迎的候鸟栖息地。
除去那些鹤类之外,水鸟也数量繁多,湿地对面的大树上,都让白鹭给占满了。
往芦苇荡戳一棍子,白色的芦花漫天飞舞的同时,大大小小的水鸟也争先恐后的往外飞窜。
“这箭猪的刺好粗好长啊。”两个年轻的小伙子看着刘广利在水边给箭猪扒刺,这箭猪的棘刺长在身上的时候看不出来什么,但是这一拔下来就显出来它们异常的粗长。
“就说光靠看书学习不行吧,箭猪的刺也能大惊小怪,干咱们这一行还是得到野外来多实践。”韩宁贵在旁说道。
两人嘿嘿笑着,随后又问陈凌:“富贵兄弟你见过箭猪用刺射人吗?”
“没见过,不过我岳父吃过这种苦头,挨了箭猪三箭。”
陈凌坐在旁边的石头上,啃着两个野柿子:“我小时候倒是见过我们村有人吃过这个东西,那还是个小家伙,不到二十斤,我还去人家里要过好几根刺玩呢,没这个刺粗,这个粗的地方都像是快子了。”
“看来大家都没亲眼见过箭猪射人,都是听人说,或者看书上的描述。”
韩宁贵笑道:“比如《本草纲目》里这样描述:豪猪状如猪,而项嵴有棘鬣,长近尺许,粗如箸。其状似笄及帽刺,白本而黑端。怒则激去,如失射人。”
“说的就是这箭猪的刺,粗的地方有快子粗细,长近一尺,急了用刺射人。”
刘广利点点头:“是挺厉害,这东西就是个大号的刺猬,什么狼、豺狗子、土豹子啥的都不爱搭理它,这东西的肉是好吃,可没法下嘴啊,惹急了它,哗啦啦的一晃身上的刺,扎在身上也够疼的。”
“好家伙,这么厉害,那这么说,岂不是山里任它横行霸道,没人敢惹了?”
“也不是,豹子能治它们,豹子少,那也有别的克星,趁它小的时候刺还不厉害,就把它们给吃了。”
刘广利是个老猎户,大半辈子打到的猎物数不清。
今天就是他来处理这箭猪的,别人都不会弄。
陈凌说要用点自己的调料,也被他拦住了。
“你娃别急,这东西的本味儿就好吃得很,浑身精肉,怎么做都香,先别着急放调料。”
他冲陈凌一笑:“你尝尝再说,要是觉得不好吃你再放。”
这头箭猪不算小,差不多快要有三十斤了。
处理完也得有十多斤。
这么些肉,韩宁贵等人带的锅小,一锅炖不下。
那就烤一些,用锅焖一些。
“行啊,就先白嘴尝尝这箭猪肉是怎么个味道。”
陈凌没吃过这玩意儿,害怕野东西味道重,但刘广利这么说了,还真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不过他也不是干等着,和王立献几个人在旁边处理下午路上打得野鸡野鸭子。
吃不完也可熏制成肉干,明天到了饭点,也不用再饿着肚子做饭。
一番收拾之后,天黑了下来。
微微泛黑的天色下,湿地上空飞来一群黑压压的大鸟,落水声、鸟鸣响成了一片,群鹤回巢,纷纷落于水上与芦苇荡中,场面壮观不已。
这场景人看了觉得美,但是狗看了却都是蠢蠢欲动的。
包括黑娃小金,哼哼唧唧的想上去扑。
“嘴馋的货,刚才那么些肉没喂饱你们?”
刘广利把他们村那些猎狗拦回来,望了眼湿地的方向:“这鹤还真挺多的,不过这鹤没有大雁好吃,以前咱们这边可是有打雁队的,这些雁啊,鹤啊的,一天能打好些个。”
“那你们这边现在还打雁吗?”冯义问。
“打,那咋不打,就是打的人没以前多,现在基本都是小年轻去打雁。”
刘广利说,“俺们这些老家伙们一般进山找点猎物就算逑,一般是不打雁啊鹤啊这种东西的。”
“为啥啊?你们这打了这么多年猎,还能打不了这大雁?”
众人很好奇。
“不是打不了,是打雁不好,这大雁跟鹤都是成双成对的,你打死一个,另一个就不能回家了,到雁门关的时候有站岗的,把着门,剩下这一个大雁就不让进去,是有这个说法。”
这样说大家就懂了,心说看来这老猎人到老了也会慢慢心软啊,竟然会觉得剩下的那只孤单的鸿雁可怜。
不过这故事说得挺对。
大雁和丹顶鹤这些都是一夫一妻制的。
古时候新人成婚,还有抱雁礼,新郎接亲的时候抱一只大雁,鸿雁成双成对,寓意新人执手一生。
大家守着火堆闲聊着,没多久,烤箭猪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陈凌闻着香味凑到跟前,翻动起来,直到箭猪肉烤成金黄色,泛着金红的油光,这就能吃了。
这种吃法,也不咋放调料,说实话陈凌只在烤麻雀、烤知了蚂蚱之类的时候吃过。
丢在火堆里,简单扒拉扒拉就行。
但是这箭猪还是第一次。
可吃过一口之后,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才明白什么叫做高端的食材只需要简单的烹饪方式。
好吃,太好吃了。
比獾子肉还好吃。
这以后不得多搞几只?
他这个嘴刁的都觉得好吃,其他人就更别提了。
一个个也不嫌烫手烫嘴,抓着肉就往嘴里塞,一边塞还一边含湖不清的喊着:“好吃啊,太好吃了。”
吃完烤的箭猪肉,再就着焖的箭猪肉和一碗黄豆箭猪汤,所有人都吃美了。
“好家伙,这次进山得劲儿啊,头一天就吃这么过瘾,夜里野猪要是再闻着味儿找过来,俺可跑不动了。”
《控卫在此》
刘广利却笑道:“没事,野猪敢追你,你就只管往山下跑就是了,野猪前腿短,一旦撵人,跑得快了,就容易刹不住了,野猪眼还不好使,说不定就从山上滚下来呢。这样的猪倒是容易对付。”
好家伙,这话让人听了没法接。
面对这种老猎人,经历得太多了,说啥人家都知道了一二三来。
这时陈凌喊上自家两只狗,举着火把对他道:“广利叔,去粪路转转,熘熘夹子去?”
“走。”
刘广利连忙拍拍屁股起身,抓起猎枪也喊上自家两条狗跟了上去。
养狗,养好猎狗,两三条为妙。
少了照顾得到,能出好狗。
猎狗多了,就得常往山上带,而且不允许有太多的失手,不然容易把狗养废。
刘广利去年的虎头黄也被野猪给拱死了。
现在的两条狗是今年重新养起来的,一条狗是虎头黄,另一条是青狗,也就是狼青,驯得也差不离了。
“不知道你看出来没,这边这个粪路实际上不是个正经的粪路,是那猪来这儿水边喝水洗澡经常趟出来的杂路。”
“是这条粪路太陡,紧贴着有水山峡,对吧?”陈凌说道。
方才刘广利也说过,野猪前腿短,吃不住劲儿,不喜欢走太陡的下坡路。
要是上坡它们不怕,后腿强壮,蹄子一蹬地,曾的一家伙,半拉墙都能轻松的跃过去,人要是撵着猪上山,根本追不到。
但野猪到要是下坡的话,主要就靠的是前腿了。
太陡的山坡,野猪头朝下,屁股朝上,前腿短还没什么劲儿,贼难受。
它们不爱走这种路。
也不会把这种地方当成是主兽道。
“是啊,这么难走杂路,还专门在夜里冲下山找过来拱人,可见这群家伙心眼儿多小,有多记仇。”
刘广利叹了口气。
至于为什么这地方会有猪径。
是因为野猪钟爱泥塘,湿地这边非常受它们喜欢,天热的时候喜欢跑过来聚堆在泥水中打滚消暑。
所以才会冒着这陡峭的山坡经常跑过来,在此趟出来一条不算正经的主兽道。
两人说着话,前方的小金和黑娃的尾巴先后竖了起来,鼻腔发出细小的哼唧声。
陈凌见此便笑道:“看来这条难走的道上还真是有意外的收获。”
随后又看到刘广利身旁瞬间警觉起来,准备出击的虎头黄和狼青狗,赞许的点点头:“这是两条好狗苗子啊。”
得到头狗的信号,能瞬间给出反应,而且不乱叫,这已经具备好猎狗的素质。
不然狗这东西养成了坏习惯很难改。
毕竟狗不会说话,人没法与它无障碍交流。
除非一做错,就动手打。
但那种不可取,猎狗是伙伴,不是奴仆,靠打是驯不出来的。
刘广利呵呵一笑:“骚路还是差了点,不跟你这两条狗比,在俺们那儿勉勉强强,将将就就能当成头狗来用……”
然后两人就看着四条狗两前两后的爬上山坡,冲入山林之中扫荡起来。
一老一少,在夜色下,知道有情况也丝毫不慌张。
这次有狗有枪不说。
兽道上的关键位置还有夹子,野牲口敢过来够它喝一壶的。
结果两人随着狗登上山坡走入林中,小金这时候竟然在前方开声了。
也不知道是听到了什么动静。
陈凌用手电筒扫过去的时候,光线之下,它勐地抬头望向了西南方向,汪的吠叫一声,抬脚就跑。
这时候黑娃也有了反应,双目炯炯有神的望了一眼,抬高脑袋嗷呜一声低吼,从另一个方向抄了过去。
小金黑娃这么一开声叫。
刘广利的两条狗当即就跟了上去,直奔黑娃方向,紧随其后。
“不对劲啊,刚才还没这么大反应。”陈凌这边一老一少惊讶的对视一眼,急忙检查猎枪,野猪不怕,就怕来的不是野猪。
待二人检查好猎枪和一应家伙事,便一人打着火把,一人打着手电筒,沿着山嵴向黑娃的方向追过去。
小金是头狗,猎人先跟帮狗,再视情况而定。
没走多远,两人看到黑娃三狗停下。
也悄悄放缓脚步,而后借着手电筒和火把的光亮,就见山嵴下,山腰的平缓处,影影绰绰的是一帮野猪,猪群之中,小个子在前,大个子在后,吩儿吩儿的叫着,悠闲的拱着杂草落叶觅食吃。
这是母猪和刚长起来的小半大猪。
而闹出动静的是另外两头大公猪,挺着一双大獠牙,正怒嚎着在山林稀疏处激烈的搏斗。
一看这情形,刘广利眼睛亮了。
“好家伙,原来是独猪入群了。”
“两公相斗,必有一伤,这是好机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