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湿地
“是什么?找到什么了?”
一伙子人听到两个老猎手这么激动的喊声,知道收获定然不小。
匆匆往前赶。
陈凌由于之前带着狗追踪豺狗子的痕迹,身上没背猎物,这时候率先走到了跟前。
刘广利和王立献两人正眉飞色舞的,显然是高兴坏了。
指着地上的猎物给他看:“哈哈哈,富贵你来看看,没白追这么远吧,果真还是让咱们捡到了……”
这里距离悬崖较远。
但是坡度依旧比较陡,附近林木比较稀疏,地上是蕨类、灌木、野草、苔藓组成的植被。
陈凌就看到草坡上躺着一头肥硕健壮的梅花鹿,头顶上的角很漂亮,光看模样的话,估摸能有一百斤往上,
距离梅花鹿的不远处,大概有十多米远,还有一只深棕色的小鹿。
死状都比较凄惨……
都是从尾后的肛部被撕开,内脏已经被豺狗子掏空了,只留下两具惨兮兮的躯体。
“富贵你提起来试试斤两,这头公鹿可不小,被扒狗子掏空了腔子,也能有个一百来斤哩……”
刘广利弯腰拽起梅花鹿的一条腿,拖到陈凌跟前。
陈凌接到手里,提起来试了试。
沉甸甸的确实不轻,便笑道:“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成年梅花鹿最重也就两百斤出头,这只公鹿绝对不算小了。
单单是鹿肉也能换不少钱。
“哈哈哈,好大的梅花鹿啊。”
“俺、俺也来试试。”
能白捡这么大的猎物,大家都兴奋起来。
一个个就放下东西,便摩拳擦掌走上前来。
“那边的,是一只小的草鹿?”
陈凌目光转向另一处,黑娃已经跑过去叼了过来。
“这可不是草鹿,这是只香子……”
刘广利摇摇头,指着黑娃丢在众人面前的小鹿对陈凌道:“你看它肚子下面,还有香包包哩,这是只牙香。”
香子就是香獐子,又叫林麝。
在他们这里,香獐子要是公的,就叫牙香,母的叫草香。
因为公的香獐子,嘴角外边露着两颗弯弯的牙。
有五十公分高,就能算香獐子里的大家伙了。
“咋样啊富贵?是不是没见过这玩意儿?来,你过来闻闻……”
刘广利看陈凌还有些发呆,就拍了拍他肩膀,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
陈凌虽然老听人说香獐子香得很,天然的麝香有多么多么名贵,但前后这么些年,还真就没见过这东西。
心里好奇之际,就蹲下把这只香子翻了个身,凑到它的腹部肚脐眼的位置,轻轻按了按那鼓囊囊的麝包,猛的嗅了一下。
登时一股又酸又臭的浓烈异味扑面而来,满鼻腔都是,差点把他呛一个大跟头,起身剧烈的咳嗽起来。
“咳咳咳……”
“呕,这啥味,好他娘的臭啊。”
“哈哈哈,臭就对啦。”
刘广利奸计得逞,坐在他旁边草地上,笑得直打跌。
“糟老头子,年纪这么大了,还满肚子坏水……”
陈凌咳了半天,不住的揉着鼻子,还是没缓过劲。
众人见他这模样也都是一阵憋不住乐。
不过乐呵完,一帮年轻小子也是好奇得很,尽管知道这东西是臭的也纷纷凑上前来,小心翼翼的闻了一遍。
“广利叔,不都说香子都是香得很么,咋闻起来这么熏人哩,不会是被扒狗子吃掉了腔子,香包包坏掉了吧?”
“坏啥坏,香包包没割下来,就是这股子味儿。”
“咱们平时吃糖甜过头儿还齁得慌哩,这玩意儿也一样,香到头儿那就是臭的……”
刘广利砸了咂嘴道,“不信你们掏出来点,找个有水的地方,往水里一放,那家伙,香味几天散不下去。”
“啊?真的吗?”
“这……还是算了吧,听说这玩意儿贵得很,俺们还是别糟蹋好东西了。”
大伙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虽然没怎么见到过香獐子这东西,但是村里经常有人上山采药换钱的,也大概知道这是值钱玩意儿。
“确实是好东西啊,要不说富贵家的狗立大功了哩,梅花鹿、香子,那是一个赛一个的值钱……”
刘广利坐在草地上,摇头晃脑的哼哼道。
然后抬头冲陈凌咧嘴一笑:“那啥,不过值钱归值钱,这大公鹿跟香子既然是富贵你家狗找到的,那俺们就不掺和了,都归你们了……”
陈凌顿时愣了下,然后推拒道:“别啊广利叔。”
“这撵山下水,见者有份,哪能我们独吃独占哩?”
确实,撵山下水,见者有份是老规矩了。
意思是不管上山打猎还是下水捉鱼,但凡是参与者,人人都有份收获,连有跟着吆喝助威的小娃娃也不例外。
不过这里边也有讲究,“头铳”或者“鱼把头”是要多分到手一些的。
“头铳”就是第一个击中猎物的人,除了和大伙儿平分猎物之外,还会有资格另外挑选兽皮或者其它值钱的部分。
“鱼把头”则是带领捕鱼的人,分完鱼获之后,也能额外挑选大鱼。
现在虽然是捡到的梅花鹿和香獐子,没人正儿八经的去撵山。
但这两样东西,可都不是便宜货呢。
梅花鹿除了皮子和肉,鹿鞭、鹿心、鹿尾等都是药材。
这个不用细说,关键是这个香獐子。
仅是一个麝香包就能卖不少钱。
要知道这可是天然麝香。
陈凌对此是最为清楚不过,后世这玩意儿是禁品,不允许私下买卖,但是屡禁不止,都炒到了天价。
即便在眼下这个年代,也贵得很。
前些年,大概90年左右,麝香年出产总量也不过堪堪达到2000千克,往后就越来越少,要知道这可不只是香獐子身上的麝香。
还有其它产香的野物一块加起来的总量。
现在虽然价格达不到后世的疯狂程度,但一只香獐子的香包包也能卖大几百块钱了。
“广利叔,这撵山下水,见者有份,还是按老规矩来吧……”
王立献和一众陈王庄的也跟着说道。
刘广利却摆摆手,从草地上站起身:“不分了,你们拿走吧,俺估摸着前面还有东西哩,钻了这么些年老林子,俺对扒狗子比你们了解的深,走吧,往前再走走看……”
“啥意思啊广利叔?难不成还有香子跟梅花鹿?”
听到这话,小年轻又跟打了鸡血似的,满脸振奋。
“去去去,想啥好事哩?”
“这香子,跟梅花鹿,只要是公的,基本上就是独来独往,一个人过日子,除非到了春天跟夏天,天暖和要配种,要不然就见不到成群的……”
“香子最多三两只,这东西尤其牙香,入了秋懒得很哩,经常在一个山头高处安家落户,等出了太阳就在断巴崖子上四仰八叉的躺着晒它的香包包,那股味儿散出去后,虫子啊蚂蚁啊就往它香包包里钻,它那香包包就养的越来越大,往后整年就在这山头上待着不下来。”
“这东西也胆小,要不是扒狗子把它逮到,就凭咱们,就是有富贵家的两条大狗帮忙,也难哟!”
说着,刘广利指了指身后的悬崖:“你瞅瞅,狗跑的再快,在这样的山崖子上又咋能撵得到它们?那家伙一蹿就是老高,还能上树,除非是扒狗子那样的,才能制住它们……”
小年轻们想了想,这样机灵的野物还真是挺难抓到的。
陈凌却没听这个,而是跟王立献和陈大志分别对视了一眼。
大概猜出了刘广利的心思。
不分他们一杯羹,一是陈凌的狗追过来的,没有他家的狗,根本捡不到这样的值钱货。
二是陈王庄的人太多。
一共进山十二人,刘广利他们那边还有五个。
就算分了,按规矩陈凌还要拿大头。
这分不分的,就没啥意思了。
还不如送个人情。
陈王庄这边,年轻人虽然多,但是也没人是不晓事的真傻子。
根本没人去动地上的鹿和香子。
各自拿好各自该拿的,该背的,就留给陈凌自己了。
陈凌见此挺无奈的,只好自己架起来鹿腿,把梅花鹿背在身上,让黑娃叼起来香獐子,跟着众人继续赶路。
沿着山脊宽阔的地带缓缓向下,等赶到林木边缘的时候,附近开始出现水声,就转过方向,朝着有水的方向走,不多时,面前就出现一条深涧。
水流极其清澈,从一行人身下四五米深的沟壑流过。
刘广利蹲下瞧了瞧,又在四周发现了酱红色的兽毛和血迹,就说道:“往西北走……”
话音落,陈王庄这边的群狗已经在小金带领下跑了出去。
刘广利见状一愣,而后笑了:“看样子俺没猜错。”
“咋了?这是又能捡到肉了?”
众人立马来了精神。
刘广利摇头:“不是野牲口的肉,跟过来就知道了。”
随后向前走着,走了也不过就十来米远,连绵的狗叫声就从林间传来。
众人闻声立即加快脚步赶过去,就见这里林木稀疏,多为皂角、构树、桉树、油桐等深山常见树种,小金带着群狗在树林间狂吠着,它们身后躺着一具具红毛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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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是死去的扒狗子。
细细数了一下,共有五只。
陈王庄的人见到这场景,大部分都很惊讶。
“这扒狗子咋死了这么多?”
“是狗咬死的?不,不对,它们跑得快,想跑,咱们的狗在这里追不上。”
“还有,咱们来的时候,立献叔他们说过有野猪,难不成是让野猪拱死的?”
“对啊,梅花鹿和香子不够吃,它们估计去抓野猪吃……”
对于他们的猜测,王立献没有立即回答,走上前看了看这些扒狗子的尸体。
问道:“广利叔你过来就是找这东西的?”
“对喽!就是找它们的……”
刘广利走到豺狗子跟前,翻来覆去的看了看。
陈凌他们也很疑惑,也跟着凑过去。
“立献知道它们咋死在这儿的不?”
刘广利笑眯眯的问道。
“这个,俺对这东西没广利叔你了解的深,不过以前也听老人们说过,扒狗子成了群,是公的多,母的少,公的多了喜欢打架,尤其是受了伤后,吃的要是不够分,就会让其它扒狗子咬死……”
王立献想了想,答道。
这种事他也是听村里老猎户说的,自个儿还没碰上过。
刘广利嗯了声,点点头:“你说对了,扒狗子心肠就是这么毒。”
“这里边估计有一个是豺王,被咱们拿枪打伤了,不中用了,其它公狗不服气,就在这里打了一架,你看它们身上的伤,这个眼瞎了,耳朵也让咬掉了……”
陈凌他们围上去瞅了瞅,这些扒狗子伤得确实很惨烈,有的都让开膛破肚了,肠子流了一地。
好在它们不吃同类。
这次陈王庄的众人算是开了眼界,忍不住发出一阵惊叹。
随后,再次轮到分猎物的时候,陈凌他们就不肯要了。
豺狗子的价值并不算高,卖皮子是比不了狼皮和狐狸皮,肉的价格更低,但这是不花力气捡到的,已经很不错了。
“行吧,俺就不多客气了,有了这五只扒狗子,俺们也该往山外撤了……”
刘广利五人干净利索的把五只扒狗子捆起来收拾后,连带着野猪与其它大大小小的猎物,身上已经背满了。
“你们再转转吧,之前看脚印,野猪没跑多远,估摸着还在这两个山头上哩。”
“行,你们一路小心。”
“哈哈,走喽!”
“对了,富贵,过来一下,俺告诉你两个药方子。”
……金门村的猎户走了,沿着山涧向西南,翻越一座山头而去。
陈凌他们继续留在鹰爪岭附近,寻找野猪留下的踪迹。
不过他们也在商量着,最多再逗留两天就要往山外走了,快打霜了,山里气温虽然不高,但是大牲口不能过久搁置,今天是第三天,要尽早的处理掉。
“富贵,快把狗喊过来,准备找骚了。”
跟着野猪的踪迹在山上绕了绕,王立献猛地在一处松林中的苍青色外裸岩石上发现了野猪最新的踪迹。
有野猪的脚印,也有粗粝刚硬的野猪毛发。
陈凌赶忙走过去,把黑娃嘴里叼的香獐子提到手里,让两只狗一起去闻。
“献哥,我现在大概能认出来野猪留下的脚印跟猪粪了,这个头跟斤两你们是咋看出来的?”
陈凌对此有些想不通。
“这个也不难,野猪喜欢走一段路就找地方蹭痒痒,你去看它留下的脚印跟蹭痒痒的高度,见得多了,你自个儿就能估摸出野猪的个头有多大,斤两有多少咧!”
王立献说着,指着不远处的脚印道:“你们看,这野猪的脚印是脚趾头着地的,深浅不一样,踩得深的个头大,踩得浅的个头小,这是都能想明白的,你看这蹭痒痒的高低,大概有个五十公分左右,脚印有两三公分深浅,这就是差不多两百斤的大野猪……”
“不过地面软硬不一样,你得自个儿留神去看去记,跑山次数多了,不用人教你也知道是咋回事。”
众人微微恍然。
说话的工夫,两只狗找上骚了,带着群狗沿着小跑着向前。
一伙人跟上去后,没多久就顺着山涧往下去了。
向着山涧的北面,是向阳坡,阳坡从山涧底部,直到山崖上面,均匀分布着一种神奇的树木,叶子像梧桐树的,但开的花却像是含苞待放的荷花,奇异的芬芳随着水汽飘散过来,让陈凌非常想过去挖一棵。
但隔着深涧过不去。
只好老老实实跟着两只狗去追踪野猪。
最后慢慢的山涧中溪水分流,他们就跟在群狗后面向南而行。
不多时,随着细小的溪流,地势逐渐变低,慢慢的,一片湿地出现在众人眼前,掩映在密密麻麻的芦苇和香蒲之间,水色灰绿,面积很大,但水面却很沉静,远远看过去,有种幽深寂静之美。
等走近之后,水声变小。
一阵阵清脆的啾啾鸟鸣,伴随着嘎嘎的水鸟叫声混杂在一起传过来。
湿地之中没能看到野猪的身影,只有一群白鹤,静静地站在郁郁葱葱的芦苇荡之中,慢条斯理的梳理着羽毛,远处的水面上,还有同样洁白优雅的另一群大鸟,扇动着翅膀,引颈长鸣。
“是那群白鹤!”
“还有,天鹅……”
众人下意识的放慢脚步,看着这群美丽的候鸟。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水面的另一侧,有一道金黄色的身影悄然无声的显露出身形,从林间向着水边潜伏过去。